中国军人殴打一名12岁的维吾尔少年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东土耳其斯坦时一无所有
跟乞丐没有什么区别。东土耳其斯坦的维吾尔人怜悯他们
提供食物及住处。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东土耳其斯坦并没有解放什么。他们享用维吾尔人提供的一切,到头来拿起武器占领东土耳其斯坦
践踏维吾尔人的人权,血性镇压示威游行,学生运动,农民起义,独立运动。
12月7日
伊宁市
阿特束尔小区
名叫
阿地力
马木提
的六年级学生(12岁)肉孜节那天
到伊宁市文化公园跟朋友们玩
傍晚准备回家
经过在公园里喝酒的一群中国军人身边时,一个中国军人叫孩子们过来
但孩子们不敢过去,于是那位中国军人跑过去抓住其中的
阿地力
并打了一巴掌,接着拳脚并用。
其他中国军人看着孩子的眼泪
开怀大笑,殴打阿地力的那位军人也显得非常得益。
阿地力回家后
把发生的事情讲给母亲热孜亚。热孜亚立刻把孩子当时的样子拍下来
拿着照片到所属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警员说:“我们处理不了这件事,你到上级部门报案”。因此他们到公安局等所有司法机构报案,但这些部门的答复都是“我们处理不了这件事”。
维吾尔等所有穆斯林神圣的肉孜节期间
中国军人酗酒并殴打维吾尔少年。这件事
使伊宁人们及整个东土耳其斯坦人民感到无比愤怒,是对东土耳其斯坦人民的一次侮辱行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部队,公安,防爆警察
代表着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形象”,在他们身上更不用说法律
就连最基本的人类道德及人权意识都没有。
塔里木
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