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信息中心声明:中共完全违背了《民族地区自治法》
中共当局计划从2006年至2010年在整个东土耳其斯坦乡村85%实行入学前学习两年汉语,毫无疑问这是中共当局强迫人民放弃自己母语的又一个政治阴谋。中共当局的上述政策
甚至完全违背了所谓《民族地区自治法》的有关条文,这无疑证明了侵略者不择手段实施自己的卑鄙意图。
《民族地区自治法》第37条中指出:《民族自治区自治机构自己独立发展民族教育,消除文盲。。。。。。。。。。。,少数民族为主的学校
以当地民族语言授课,小学从高年级或者从初中开始设立汉语课程,学习汉语普通话》。以上条文强调了
汉语只是辅助课程,根本没有提到其他课程用汉语授课。但事实就是近年来中共当局为了把维吾尔民族教育汉化 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 并紧急实施着。
中共当局从1998年起公开实施对维吾尔民族教育的汉化政策,行动最初从代表维吾尔哲学及政治形势的新疆大学开始,在高校规定取消用维吾尔语授课
并用汉语授课,以前有些理科科目用汉语授课 双语兼用的方式接受着汉语,但是一下子把维吾尔语文及历史等课程用汉语授课时
对此人民产生了不满情绪,后来反抗者被解除职务或者被软禁。中共当局一步步逼近
在整个东土耳其斯坦范围中小学实施了所谓的《双语教育》,在各地强行合并了汉族和维吾尔学校 强迫维吾尔学生重点学习汉语。
还有《民族地区自治法》第10条中指出:“民族地区的自治机构充分保证该地区人民使用自己本民族语言及发展权利,有权发展及改变本民族风俗习惯”,但是东土耳其斯坦各级政府提倡“不懂汉语没有前途,没有出路”,对不懂汉语的人施行歧视,侮辱,不分配工作,不增工资。。。。等等手段
并且在政府文件 信件来往 邮局等地只许用汉语,不承认当地民族语言—文字,强迫当地人民放弃自己的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