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当局对“恐怖运动”的理解是:反对中共政府和无产阶级专政,企图分裂祖国的一切行为,如东土耳其斯坦的民族武装行动 或是政治活动 都属于恐怖活动。
中共试图把这种观念强加给国际社会,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中共提供的关于东土耳其斯坦民族运动列入“恐怖运动”的所谓“证据”,不难看出,中共把东土耳其斯坦最典型的政治运动“伊犁事件”
认为恐怖活动的最高点,甚至被忍无可忍的农民杀死的大队长和小队长,跟维吾尔人的私人恩怨中死的几个汉族人的案件。。。等都当成了“东土耳其斯坦恐怖活动”的“犯罪证据”。
中共对“恐怖”的理解是那么的狭窄,甚至没能让邻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巴基斯坦接受“东土耳其斯坦恐怖分子概念。
东土耳其斯坦的民族运动不是“恐怖”而是反对镇压的“造反”,但是中共始终否认这一现实问题,一直回避跟国际主流观点的冲突。
国际社会认为:恐怖属于特定的私人行为,反对压迫的造反属于集体的人们运动;恐怖势力是隐蔽的,但造反是公开的;实施恐怖的是恐怖分子,但
实施造反的是为自由而战的战士;恐怖的目的仅仅是屠杀和制造破坏因此恐怖活动得不到支持 并且没有出路,造反的目的是自由和摆脱压迫因此有强大的支持力量。
恐怖活动有两种,一是个人所为的恐怖行为,二是国家恐怖主义。
但造反运动种类很多,比如武装造反,示威游行,表达个人不同意见。。。等等
在谋中意义上讲 人类生活在战争地球。
如果我们关注上述 关于造反的讨论就能发现目前维吾尔人进行的民族运动符合 这种情况。
虽然“东土耳其斯坦恐怖分子”这个称呼最近才被汉族人所认识但是“国家恐怖主义”从1949年开始就被维吾尔人所了解,因为维吾尔人半个世纪以来生活在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下并且不断得进行着抵抗国家恐怖主义的造反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