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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耳其斯坦信息中心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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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8日 

维吾尔青年居高不下失业率的背影

《东土耳其斯坦信息中心研究部》

众所周知 中共当局 以《西部大开发》为由 每年向维吾尔地区转移几万中国移民 并且在中国各省市大肆宣传 鼓励中国公民到这些地区寻职。遗憾的是 近年来在维吾尔地区不仅社会上的 甚至大学毕业的维吾尔青年都找不到工作,这已成了维吾尔地区的主要社会问题。政府 以“不会说中文”或者“没有岗位及职位”为由 没给他们安排工作,现在甚至发展到公开称“不要维吾尔族”的地步,但是高等院校毕业的中国学生没碰到任何阻碍 很顺利的被安排满意的工作,因此目前在维吾尔地区企事业单位绝大部分职员都是中国人,维吾尔人没被安排工作 甚至 称“下岗”大量维吾尔人以各种原因被解职,由中国移民来添补他们的位置。90年代初开始中共当局制定各类新政策加大了维吾尔青年的寻职难度。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2004年3月22日向各县市劳动局公布 关于“2004年在自治区安排高校毕业生到南疆各县州的选才标准”为了加大基层干部队伍,计划当年高校毕业生当中选700 人 到喀什,和田,阿图什,阿克苏等地 当基层干部。规定被选的700人当中200人为少数民族,他们的年龄为25岁以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四个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 并且旗帜明显 反对民族分裂及非法宗教活动。
2。要有很高的政治觉悟,家庭成员中没有从事民族分裂活动者,不信教。
3。党员或者在校时当过班干部,曾经得过“三好学生”奖。

因此 以上情况说明了维吾尔知识分子 尤其是年青一代面临着一个严峻的局势,他们无法看到自己的前途。?国外政治观察者认为,目前维吾尔地区不断升温的民族冲突及民族反对势力的主要原因是 中共当局根本没有执行针对民族地区的自治政策。如:就拿地方民族的就业问题,这方面中共当局制定的《民族地区自治法》第22及第23章中明确指出:“利用各种方式在地方民族内培养大批各级干部,科技,管理人才。。。。。。”,“民族自治区内自治机关着重培养各级少数民族干部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鼓励他们在各级部门参与生产建设工作 并给与优惠政策,自治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找员时 首先考虑当地少数民族,着重培养农业及畜牧业人才”。可以看出 如果中共当局能执行自治法的此类条文 就能基本解决了少数民族失业问题。

众所周知,《自治》以词的含义就是《自我做主》,这种自治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多方面的自治权,甚至中共当局所制定的《民族地区自治法》前言中也注明了这一点,并指出“民族自治区---各少数民族聚集地定位自治区,设立自治机关,执行自我做主,各少数民族内部问题有权自行处理,并且给与鼓励及保证,体现民族平等”。总得说来,67章的该自治法各条文都有利于地方民族,但目前大家都在抗议“为什么不愿意执行自己(中共当局)制定的法律章程?”!

但事实就是,大部分维吾尔青少年把《自治区》理解为《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他们认为《自治区》与《少数民族》两个概念没有多大区别,之所以造成这种误区 是因为50年来中共当局贯彻 并一贯执行的政策,使得防碍了维吾尔人 尤其是维吾尔青少年正确理解《自治区》的含义。如果我们注意的话 90年代中起中共很少提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内关于少数民族的条例,中央普通文件的精神就能贯彻到维吾尔地区各县市及乡村,但很少讨论《自治法》内关于少数民族的法律章程,如果需要的话 就会宣传有利于中共的条文。中共当局试图让人民遗忘 1955年10月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时所做的承诺。
 


© Uygur.Org  21.04.2006 19:52:13  A. Qaraqaş